浙江省政府14日在杭州举办法规吹风会,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曙明介绍解读了《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》。据悉,浙江明确向民间资本开放铁路、核电、海上风电、供水等9个领域项目,并将具备条件的核电、深远海风电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提升至“不低于20%”。要素保障方面,浙江还明确基金、用地、用能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的标准由原来的“3个不低于70%”提升为“3个不低于80%”。为规范民间资本参与关键项目的程序,浙江将建立专项论证机制,并首次明确未经论证不得审批。聚焦科技创新,“民营经济新增13条”明确,浙江省重大科技计划工程企业参与占比不低于80%、企业主导占比不低于70%,面向民营企业评选的人才在省级人才计划中占比不低于50%。此外,浙江还推出27项创新性办法,如将着力提高企业参与科技奖项占比、该领域、精简规范涉企榜单评选等。在资金支持方面,浙江将不断加力扩大无还本续贷规模,预计2026年新增5000亿元人民币以上,后续余额保持每年5%以上增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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